今年上半年,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三个规定”工作质效,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6年上半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全市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61件,其中市院填报41件,基层院620件。具体为:任丘院62件、黄骅院55件、运河区院53件、献县院53件、沧县院40件、孟村院40件、肃宁院39件、河间院38件、东光院38件、青县院36件、南皮院35件、新华区院33件、吴桥院28件、盐山院26件、泊头院22件、海兴院22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