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三个规定”工作质效,现将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全市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48件,其中市院填报122件,基层院1226件。具体为:运河区院128件、任丘院124件、献县院109件、南皮院95件、河间院84件、沧县院81件、吴桥院80件、孟村院78件、泊头院67件、东光院60件、肃宁院55件、盐山院55件、海兴院54件、新华区院54件、青县院51件、黄骅院51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