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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检察听证员的公告
时间:2025-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我院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检察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检察听证员3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履行本职的工作条件和身心素质;

  4.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沧州行政辖区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已任其他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上一届听证员可以提出留任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可以连任

  三、听证员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任职期限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

  (三)报名材料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检察听证员自荐报名表》;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的,填写《检察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上一届听证员申请留任的,填写《检察听证员申请留任登记表》。(以上表格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听证员选任公告内下载,网址:www.cangzhou.jcy.gov.cn)

本次报名材料采取现场提交、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1.现场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反正面打印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47号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察技术部,邮编:061000,收件人:梅朔,联系电话:0317-7969166。

以邮寄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的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现场报名地址: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门卫东侧)。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或者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六、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吸收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入库。

  (二)组织考察。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听证员候选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将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有关事宜可向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咨询。

联系人:梅朔,电话:0317-7969166  

箱:czanguanbu@163.com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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