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三个规定”工作质效,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全市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70件,其中市院填报73件,基层院597件。具体为:运河区院57件、任丘院56件、献县院52件、南皮院49件、沧县院47件、河间院46件、吴桥院40件、孟村院40件、盐山院33件、肃宁院31件、泊头院30件、新华区院30件、东光院21件、海兴院21件、青县院19件、黄骅院17件、渤海新区院8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