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6年2月5日在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运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案件21150件,23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推广,35件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或精品案例,19个集体、5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主动服务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建设。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3243人,起诉7509人,同比分别下降6%、9.9%。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2人,命案办理调研成果被最高检推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3人。着力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涉缅北电诈系列犯罪94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17人,1个集体入选首批全省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2件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例。
主动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与京津等地检察机关互移案件线索411件,成案96件。强化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理案件29件,1件案件入选全省“三个重点”办案领域典型案例。全力保障“向海发展、向海图强”,以最高检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案为抓手,办理案件45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助力擦亮“双世界遗产”城市名片,深入开展湿地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案件62件。积极开展大运河“三名”保护,立办案件55件,南皮县检察院督促抢救修缮集北头都督府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9人,4件案件获评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纠治涉企刑事“挂案”等问题,撤销不当立案2件。泊头市检察院及时对1件立案超2年未结的涉税案件监督撤案,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119人,新华区检察院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二、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41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88人,附条件不起诉61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精准帮教,研究成果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席办作用,开展“违法回收涉案物品”等专项治理,推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案件数、人数双下降,3个集体、6名个人获评全省先进。
用情维护特定群体权益。对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33件,帮助追索欠薪118万元。倾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民事支持起诉2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运河区检察院依法履职破解37人10余年社保难题,督促补缴职工社会保险200余万元。司法救助因案致困当事人及家属74人,发放救助金129.9万元。坚决维护国防利益,督促解决军用机场净空难题,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用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9件,2件获评全省优秀。畅通“信访网电”多元渠道,受理信访案件5024件次,化解信访积案353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派员入驻当地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85批次,化解矛盾纠纷48件。深入推进醉驾治理,实行拟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机制,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统一司法尺度,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
三、强化检察监督,依法守护公平正义
深耕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努力实现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不枉不纵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案42件、撤案83件,纠正漏捕78人、漏诉70人,提出抗诉57件,工作质效位居全省前列,1个集体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优秀办案团队,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强奸二审抗诉案,由四年六个月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监督“减假暂”、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687件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同比下降66.7%,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
务实高效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1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0件,监督率同比上升161.7%。市检察院联合吴桥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历时9年“程序空转”案件,有效推动纠纷化解,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80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70件。深入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对终本执行不当监督249件。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办理案件98件,青县检察院办理的涉及四省市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移送犯罪线索10件,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靶向发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3件。市检察院办理的1件案件通过抗诉改判,化解了历时10年的征地补偿行政争议,获评最高检精品案例。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畅通行刑衔接通道,办理案件1054件,对601名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肃宁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各领域案件977件,提起诉讼53件。纵深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5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4处,1件案件入选全省专项监督十大精品案例。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07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8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河间市检察院针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行政机关立案41件,促进138家商户规范经营。
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扎实开展“雷霆·2025”专项行动,打造“基层办案单元”,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4人,同比上升133%,先后3次在全省作典型发言,省检察院专门在我市召开座谈会,推广沧州经验。7名干警、2个团队获评全省优秀,4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
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筑牢发展根基
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凝聚思想共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第一议题”政治学习等73次,开展政治轮训16期,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3次。深化“一院一品”“一支一品”建设,“筑·燃”党建品牌获评全省典型事例,党建联建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加强从严治检,深化正风肃纪。抓稳扛牢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制定责任落实清单,明确82项工作事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制定长效机制7项。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筑牢司法公正的“安全屏障”。
加强检察管理,激发工作活力。制定《若干措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积极推动“每案必检”,评查各类案件1973件;研发“沧穹察鉴”检察管理平台,开展质效分析、流程监控等活动261次。任丘市检察院“4+1”创新管理模式得到省检察院肯定。献县检察院1件起诉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
加强数智应用,提升履职质效。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作用,深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全省试点工作,收集案件线索6388件,立办案件2039件,线索成案率达31.9%,工作做法在最高检作典型发言。
加强素能提升,打造人才梯队。制定业务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建立“沧检法智汇”研法平台,打造“成长加诉度”训练营,统筹开展各类培训,覆盖1000余人次。12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15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4人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3人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市检察院两获优秀组织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办理建议、提案16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06件次,开展检察听证389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1场次,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241条,市检察院获评全国优秀“政法网站”“政法新媒体”双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中心大局的针对性举措还不够丰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短板;检察监督工作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举措,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七个沧州”建设目标,以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质效攻坚年”行动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更优检察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定政治站位,在忠诚履职中彰显新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实现新作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加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纵深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以检察之力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三是加强检察监督,在法治建设中贡献新力量。全面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聚焦违规“查扣冻”、违法终本执行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确保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以高水平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在锤炼队伍中展现新形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人才梯队建设,着力提升专业素能。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实干笃行,努力在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新征程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