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对保证司法公正、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的积极作用,沧州市检察机关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全市“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案讨”系统已全部建成并广泛运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远程庭审方式,沧州市院牵头起草并会同中院签发了《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远程庭审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刑事案件适用远程庭审方式审理的范围和程序,全市16个基层院已全部实现远程庭审常态化,承办人只需在本院远程提讯室打开系统,就能“面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实现了跨地域讯问、远程打印和同步录音录像,平均每个案件审理用时10分钟,这种公平、透明、快捷的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大大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
沧州市院公诉干警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东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丽敏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
南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志江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