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检察机关自去年以来,在公诉部门全面推行“模板化”办案模式,着眼办案各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厘定标准,明确要素,规范操作。该模式运行一年多来,对公诉工作的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显示出良好效果。
办案环节全覆盖。沧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托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同时搜集、整理上级院关于执法办案、流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分解,制作了《公诉工作规范》,对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进行模板化。规范模板涵盖公诉一审案件、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核心业务及证据审查、出庭、判决同步审查等18个办案流程。该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了公诉办案环节的无缝隙全覆盖,办案过程严格按照办案模板运行,遇到问题可随时查阅解决。
规范卷宗“全、实、准”。沧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对2014年以来的2000余本卷宗进行自查,与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进行对照,梳理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五类问题,找出卷宗制作中的不规范之处,进行系统修正,完善规范卷宗标准。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工作环节制作出系列范本,使卷宗、文书制作标准更加明确,格式更加规范。按照模板制作卷宗,可以实现“全、实、准”的目标,即:法律文书手续齐备、文书报告齐全;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制作规范,符合归档要求,具有准确性。干警在办案时,比对标准卷宗,就能发现自身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疏漏,从而进行完善,保证质量。
“办案法宝”随身带。沧州市检察院将《公诉工作规范》及系列标准规范卷宗,印发全体公诉干警,人手一套,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讲解,干警参与互动点评,以便尽快熟悉掌握。同时,两级院公诉部门指定专人对新录用干警进行岗前培训,就公诉办案流程及卷宗制作、整理中易出现的问题,一对一进行指导,促其提高规范意识,增强办案能力。目前,办案模板已成为公诉干警的“办案法宝”,公诉办案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办案效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