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三个规定”工作质效,现将2022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公开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97件,其中市院填报188件,占比19%;基层院809件,占比81%,具体为:任丘院93件、黄骅院74件、献县院70件、青县院51件、沧县院51件、泊头院45件、运河区院44件、吴桥院44件、河间院43件、新华区院43件、南皮院42件、盐山院39件、东光院38件、孟村院38件、渤海新区院38件、肃宁院30件、海兴院26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