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沧人常〔2019〕37号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东兴等同志任免职的复函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东兴等同志任职的议案》(沧检〔2019〕17号)、《关于提请李涛同志任职的议案》(沧检〔2019〕18号)和《关于提请刘勇等同志免职的议案》(沧检〔2019〕19号)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通过。
免去:
刘 勇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维华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姚国民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元友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宫建杰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红星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贾增合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兰举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仝克强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彦辉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军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 猛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凤祥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肖文燕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宝新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润贵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建辉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育新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晓云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 康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 翔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运启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简恩海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卫东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文泳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薛立新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东兴为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国璐为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常 建为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涛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庞 雪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董晓玲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闫 明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 婧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复函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