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沧人常〔2019〕23号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康人同志免职的复函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康人同志免职的议案》(沧检〔2019〕13号)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通过。
免去:
康 人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复函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6日
版权所有: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沧州市黄河西路47号 邮政编码:061001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