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检察机关2020年1月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2020年1至9月,沧州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各项工作呈现良好态势。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61人,同比下降31.9%;降幅较上半年缩小26.8个百分点。不批准和不予逮捕778人,同比下降9.7%,不捕率为26.5%,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3974人,同比下降31.7%;决定不起诉595人,同比下降0.2%,不起诉率13%,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13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出庭2384件,其中速裁程序审理717件,占出庭总数的30.1%。共提出量刑建议2949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2917人,占提出总数的98.9%。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886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9%。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2857人,占同期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数的97.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98件,同比上升11.2%;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48件,占监督数的74.7%,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66人,同比分别下降5.3%、35.7%。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5件,同比下降34.7%;已纠正297件,占提出数的88.7%,同比增加6.6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5件,同比下降14.6%。法院同期审结2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占审结总数的86.4%。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件次,同比下降41.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2件,占提出数的85.7%,同比减少9.5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2人,同比下降68.4%;同期已纠正57人,占提出数的55.9%,同比减少54.9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105件,同比下降17.3%;同期已纠正107件(含上期未结),占提出数的101.9%,同比增加9.8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36人,同比上升8.3%;同期已纠正229人,占提出数的97%,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44件,同比上升89.5%;同期已纠正132件,占提出数的91.7%,同比减少7个百分点。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2人,同比上升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同比上升150%。
二、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6件,同比下降9.6%。向法院提出抗诉5件,同比下降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575%;法院同期采纳6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8件,同比上升500%,同期审结13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266.7%。法院同期采纳10件,同比上升400%,占提出数的90.9%,同比增加24.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67件,同比上升318.8%,同期审结54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同比上升780%。法院同期采纳36件,同比上升800%,占提出数的81.8%,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同比下降52.9%。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79件,同比上升887.9%。提出检察建议75件,同比上升2400%。法院同期采纳69件,占提出数的92%。
(四)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的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7件,同比上升30.8%,提出检察建议17件,同比上升41.7%,同期采纳17件,同比上升6.2%。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8件,同比上升217%。其中行政类受理982件,占受理总数的97.4%,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民事类受理26件,占受理总数的2.6%,同比减少1.8个百分点。立案962件,同比上升190.6%,其中行政类立案940件,占立案总数的97.7%,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民事类立案22件,占立案总数的2.3%,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833件,同比上升188.2%。其中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22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98.7%,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发出民事公告11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3%,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02件,占比最高,为72.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1件,占10.9%,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6件,占7.9%,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6件,占0.7%,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其他领域67件,占8%,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比上升28.6%;占同期立案数的9.6%,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从诉讼类型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8件、判决支持8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3人,同比下降36.4%。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3人,同比上升22.9%。不捕率为40.6%,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4.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6人,同比下降17.9%。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72人,同比下降39.5%。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人,同比上升33.3%。同期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33%,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20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2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5%。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2人,同比下降33.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31次,同比上升36.5%;通知法律援助辩护76次,同比上升7%。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赔偿申请5件,同比下降28.6%;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5件,同比上升25%。办结国家司法救助14件,同比上升1300%。实际救助人数13人。发放救助金36.8万元。
七、重点工作业务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0人,同比下降73%;决定起诉139人,同比下降57.8%。依托办案提出检察建议22份,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同比下降35.3%。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同比下降45%。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7%。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人、起诉1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19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2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70.6%,较总体刑事犯罪低2.9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1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84.6%,较总体刑事犯罪低2个百分点。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0人、起诉103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6.8%。对涉嫌“套路贷”犯罪逮捕5人。对涉及扶贫资金犯罪嫌疑人起诉1人。对8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8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01人,起诉167人,同比分别下降9.8%、22.3%。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02件,同比上升176.1%。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同比下降44.4%,起诉1人,同比下降50%。
八、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主要业务数据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984件,同比下降5.7%。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47件,占4.9%,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837件,占95.1%,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收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3人次,同比下降29.5%。其中检察长列席2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0.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