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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振平检察长作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4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在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白振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奋力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沧州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聚焦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积极投身更高水平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建设,在保安全、促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32人,起诉777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35人,起诉108人,新华区检察院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孙某某等27人重大涉黑案提起公诉;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制发检察建议81份。坚决惩治腐败,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44人,依法办理了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安全墙”,深化与法院、公安、银行等单位惩防协作机制,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108人。积极参与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化解专项活动,104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办结。督促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动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寄递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肃宁县检察院设立雄安入沧企业检察服务工作室,河间市检察院出台保障京津冀再制造产业园建设的15条工作意见。市检察院构建与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协作平台,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服务渤海新区开发建设,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沧州海警局签订海上执法协作协议,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建立协作机制,联合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渤海新区检察院发挥“桥头堡”作用,办理各类案件229件。开展“大运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南皮等8个运河沿线基层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谢家坝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工商联沟通,畅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62人;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起诉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犯罪36人。依法审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对66人变更强制措施或不起诉。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59人进行监督,既保证了监管效果,又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法治巡讲,受众6800余人次,助力企业防范诉讼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二、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能动履职回应群众民生诉求。牢记生态环保是最大的民生,全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护航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起诉污染环境犯罪157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1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5424.43万元。公益诉讼助推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省市多位领导批示肯定,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批示总结推广“沧州经验”。积极参与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起诉101人,公益诉讼立案189件,提出惩罚性赔偿1493.63万元。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联合排查整治城市窨井盖安全隐患1168个,推动农村管井机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断卡”行动,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513人。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1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件、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6件,3件案件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青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全省青年文明号。推动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改造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11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9次。聚焦未成年人文身、溺水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3件。联合教育等部门,加大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机制推进实施力度,围绕预防惩治校园欺凌等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讲和巡展活动,覆盖全市278所中小学校,受众20万余人。

倾情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严惩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犯罪,起诉86人,办理涉及劳动报酬、赡养费、扶贫救助等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7件。开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察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4人,帮助追讨工资300.12万元。大力推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医疗、教育等部门的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办理案件114件,发放救助金312.80万元。深化定点帮扶助推乡村振兴,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不断增强检察为民服务效能。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开展网上接访、远程接访服务,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信访1207件,三个环节回复率均达到100%。运河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优化服务举措,办理律师异地阅卷44次,提供律师网上阅卷71次。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海兴、孟村等10个基层检察院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办理听证案件541件。泊头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取缔占道收费停车场等2件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优秀事例。

三、更新监督理念,深化四大检察,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立足新发展阶段,全方位推进检察监督理念更新、职能深化,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不批捕1319人、不起诉1732人,审前羁押率下降至38.78%。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9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全省第一。提出刑事抗诉62件,监督立案33件、撤案103件,纠正漏捕漏诉238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01件次。2件案件入选全省精品抗诉案例,任丘市检察院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案例”。开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百日攻坚行动,立案4人。对沧州、沧南两个监狱开展巡回检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594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08件。吴桥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财产执行不当监督案等4件案件入选全省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优化生效裁判监督,推动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提请、提出抗诉3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强化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明确7个审判活动和9个执行活动监督重点,提出检察建议198件,采纳率100%。规范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发现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线索39条,办理案件26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2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坚持依法监督与维护审判权威并重,对法院正确裁判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44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27件,市检察院在全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

强力深化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件;对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5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5件,采纳率100%,办案规模和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2件。黄骅、东光、盐山等7个基层检察院与当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献县检察院化解一起历时6年的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市检察院办理的1起案件获评全国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立案9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8件,提起诉讼88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传统领域案件同时,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军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67件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158次。7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沧县检察院督促加强农村厕所改造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示范案例,黄骅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等14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优秀案件。

四、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检,倾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努力提升检察战斗力和公信力。

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6名干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510件。弘扬英模精神,发现培养先进典型,31个集体、20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转变观念作风。深入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细化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实干践行、总结深化各阶段工作。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基层检察长说”专栏,围绕更好服务全市“三件大事”“九大工程”,深入讨论全市检察工作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深入查摆和逐项整改存在问题;到烟台市检察院考察学习,对标先进激发争先创优热情,破解影响发展难题;紧盯短板弱项,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推进各项业务指标全面提升;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办成实事好事326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成果。

提升专业素能。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组织网络培训、“检答网”咨询解答等形式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质,34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与沧州师范学院共建检察理论研究和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申报省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11项,居全省第一。注重领军人物培养,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14名干警荣获标兵、能手称号,业务标兵占到全省四分之一,综合成绩全省第一。加强办案经验总结提炼,34件案件入选全国和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肃宁县检察院办理的岳某侮辱案参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包联基层检察院制度,帮助基层破解队伍建设、业务工作难题27个。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工作,为基层检察院招录正式干警15名、聘用制书记员84名。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192件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检察信息技术辅助办案240件次,1人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在全省率先使用“检察业务数据校验管家”软件系统,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建设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创办专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沧州检察动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公开法律文书5948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法院的协作配合,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围绕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制定的检察举措还需更加务实。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法律监督力度、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谋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沧州“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和沧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高站位,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践行初心使命上展现新担当。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坚持不懈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在保障全市发展上展现新成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企业合规监管,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强化理念转变,在提高监督质效上展现新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理念,着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拓展公益诉讼领域,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结构,不断增强公益诉讼办案效果。

四是强化从严治检,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直面挑战、强化担当,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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