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18)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沧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胜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48件184人,渎职侵权案件68件112人。其中,大要案165人,同比上升166%,包括厅局级5人,县处级18人,科级33人;收缴扣押赃款2.1亿余元。在市委的有力支持下,我们依法查办了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张振海、李铁强,黄骅市委原副书记董文昌,渤海新区原调研员王连来,海兴县国土局原局长苑洪强等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市产生了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我们还承办了省院指定管辖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原司长刘克强、原巡视员张艳明,中铝集团原副总裁李东光等重大案件7件31人;参办了中纪委“4·16”、“7·20”、“8·29”、“9·15”等多个专案,是全省检察机关中参办中纪委专案最多的市级院。我们派员依法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提起公诉,刘铁男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成为十八大以来我党严惩高级干部腐败的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办公厅,中纪委五室、六室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先后发来感谢信,对我市检察人员在办理中央专案中的出色表现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健全职务犯罪查处机制。进一步强化市院办案主体地位,实行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抽调全市办案骨干成立特别侦查团队,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成功办理了包括华北油田原总经理助理周晓俊(正处级)等14人贪污贿赂案在内的一批窝案串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实行“规范办案监督卡”①和“七个一”②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对所办案件逐一评估、总结、回访、建档,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注重分析犯罪规律、研究防范对策,全年共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99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315件。加强源头预防,弘扬廉政文化。组建了由两级院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的3个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近百次。与市纪委联合建成使用面积1800平米,华北第一、全国一流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自去年底落成后已接待各界参观人士5000余人。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参观后均给予高度评价。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沧州建设
我们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依法审查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59人,提起公诉6246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二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不批捕说理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制度,结合办案释法说理,依法不批捕782人,不起诉389人。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27件,促成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和解114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26件,均依法办结。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加大对网络犯罪和“黄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依托“两法衔接”③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的工作机制,
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4人,封存犯罪记录180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转化的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98人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0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01件。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追捕漏犯138人,追诉漏犯27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9件次。泊头市院依法追捕的张龙龙涉嫌抢劫、盗窃一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1件,法院已采纳34件;发现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5件次。林靖抢劫案等3起抗诉案件被省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全年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8人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50件次,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
二是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法院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共提请省院抗诉50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2件,督促有关单位履行职责、督促起诉811件,支持起诉143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138件无明显不当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三是强化对相关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针对执法司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组织开展了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起诉案件,“另案处理”案件,保外就医等11个专项监督活动。全市两级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监督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促进了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如针对环保、水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和不征、少征排污费、水资源费等问题,开展了督促履行职责专项监督活动,共调阅行政执法卷宗1600余册,监督整改问题252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20余万元,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
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各项措施。
一是把惩治危害民生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104人;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9件29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直接立案20件21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77件9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85万元。
二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期盼,严厉打击大气污染、水污染、盗伐滥伐林木等危害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共批捕16件32人,起诉58件90人;依法加强对环保领域执法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线索5件6人,督促履行职责13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环境污染案件19件19人,查处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件32人。青县院监督移送的郭树岐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案等5起案件,被最高检作为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三是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整合信访受理、业务咨询、律师接待、12309举报电话等职能,统一建立了17个检务公开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献县院服务律师涉检执业的做法受到律师界好评,工作经验被省院转发推广。
完善涉农检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五进”④活动,认真落实下访巡访
和联合接访制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我们始终坚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下大力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检察环节,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以管理促规范。从2014年3月份起,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除绝密级的以外,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依托这一系统,两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在办案期限预警、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等方面的专门监督作用,共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34份。加强对基层院司法办案活动的实时指导、远程监控,对8个基层院开展了案件评查和抽样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规情形。
二是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充分运用检务公开形成的倒逼机制促进规范司法。全市两级院均设立了检务公开大厅,开通了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自去年10月份以来,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56件,公开判决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等法律文书23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以监督促规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17件。自觉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与公、法、司等部门协商共同制定了《关于严格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六、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⑤要求,坚持不懈地狠抓过硬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活动主题,坚决纠正“四风”。认真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永葆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理论、读法条、修专业、补特长、练精兵”活动,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发现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在首届全国和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我市1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能手”称号,2名干警荣获“全省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关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作风、办文办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加大检务督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浓厚文化育检氛围,市院机关建成了四条主题文化长廊,激发广大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干事创业情怀,弘扬廉洁从检、司法为民的清风正气。成立检察官文联,组织开展征文比赛、主题演讲、趣味运动会等各类文体活动15次,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增强机关活力。认真办好《沧州检察》等刊物,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五是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组建情报信息中心,积极推动与公安、住建、金融、交通、电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购置了现场勘查、电子取证等一批先进侦查装备,强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市县两级院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程全面完成,有效保证检察机关信息安全。
工作中,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寄送检察工作专刊、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系统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表彰奖励。有12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1名干警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市院和6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检察人员团结一心、拼搏进取的结果,更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还不够强、措施还不够实,与党委要求、群众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不严格、不文明等现象仍有发生,规范司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足;四是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重要职责。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省院“五检”
⑥总体工作布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
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努力为沧州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沧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和“五城”建设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着力狠抓办案,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让反腐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等强制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进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深度整合,努力构建大反腐工作格局。强化侦查技能培训,提升干警素质。加快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基地建设,满足办案工作需要。
三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沧州建设。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增进社会和谐。
四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沧州建设。依法强化对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总结2014年专项监督工作经验,继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打造沧州法律监督品牌。
五是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按照最高检部署,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上网下公开平台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六是着力推进科技强检,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等科技装备建设,完善全市情报信息平台,打造上下左右互联互通的侦查信息指挥系统,以科技手段提高侦查效率和办案质量。重视提高检察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用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七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检察业务人才。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用铁的纪律带出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沧州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
(附注见下页)
附注
①规范办案监督卡:2013年初,为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市院推出此项制度。该卡共分五张,每张一式三份,分别由办案人、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物品持有人等填写。案件侦结后,一份装入侦查卷宗,两份分送本院纪检和案管部门存查。
②七个一: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深入开展“一案一评估、一案一提示、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旁听、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档”活动,简称“七个一”,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③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④五进: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院部署,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密切检民关系,提升检察工作效果。
⑤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
⑥五检:在2014年初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院童建明检察长提出了“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全省检察工作总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