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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120日在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胜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反腐倡廉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特殊重要的职责。一年来,我们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以反腐倡廉的实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426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118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8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余元。工作中,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集中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贪污家电下乡补偿款犯罪47人,查处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款犯罪6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市院办案主体作用,市院共主办(含参办、督办、协办)职务犯罪案件105人,大案58人,要案4人。市院承办了中纪委交办,最高检、省院指定管辖的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中纪委办公厅专门给我院发来感谢信,对我市参战干警在专案中的出色表现、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

  努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着力增强运用现代科技装备发现犯罪、侦破犯罪、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的能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全市自侦部门推行《规范办案监督卡》,在初查、立案等各个环节严格填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办案开展的《关于沧州市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预防调查》,为财政部门完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实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提供预防对策建议,46位市县领导批示肯定。加强富有沧州特色的预防文化建设,在市区户外广告屏和出租车上滚动播出廉政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警句,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主动服务企业,深入开展法制宣讲,帮助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指导建成的华北油田警示教育基地,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优秀警示教育基地”。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沧州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百姓期待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53人,起诉5382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批捕了李峰、姚全礼等涉黑团伙犯罪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对轻微犯罪贯彻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641人、不起诉275人。

  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下访巡访等制度,落实实名举报答复、民生服务热线等便民利民措施,引导群众理性、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全市有1个基层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5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诉求,市院共接待群众来访319478人(次),处理来信162 件,集中力量清理涉检信访积案6件。

  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治安乱点进行专项整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进“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帮教工作,组织43名干警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设立未成年人关护站两个。市院和10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个基层院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发现和纠正违法情形292人(次)。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301件。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着力推进法治沧州建设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加大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在全市试点开展“对基层派出所监督”、“对立案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监督”和“不予逮捕案件跟踪监督”三项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0人,追捕漏犯258人,追诉漏犯242 人,监督撤案 266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96件(次)。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工作,强化对下级院抗诉工作的指导, 形成审判监督合力。市院共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53件,中级法院直接改判12件,发回重审11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99件(次)。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677人,法院采纳2543人,采纳率95%。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等专项检查活动,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6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构建包括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督促和支持起诉、违法行为调查等在内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市两级院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119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38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审判决 33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 72件(次),调解监督 20件,违法行为监督29件,督促履行职责132件,支持起诉 152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申诉人息诉238件。

  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加强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将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侦查部门依法办理,强化法律监督的权威和刚性。全市查办监管场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10人、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案件12人,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深入落实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十五项措施》,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效。

  大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市场环境的基本途径,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非法集资、偷逃税费、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599人,起诉151274人。我院提前介入、同步监督公安机关办理的制造、销售假“大宝”系列案件,追捕犯罪嫌疑人12人,捣毁制假窝点7处,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被评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精品案件。工作中,我们坚持妥善处理与企业有关的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16人,起诉2935人。在环保领域开展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113人,有效防止了降格处理、该移送不移送等问题的发生,努力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

  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3人,努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深入开展重大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廉政准入、联席会议、派驻预防专员、联合监督检查等制度,对全市总投资1100亿元的12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我院聘请专家监督南水北调工程招投标的做法,得到最高检和全国南水北调办公室领导的好评。

  不断深化涉农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涉农检察工作队的作用,深入乡镇和重点村宣传法律、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定期组织召开涉农工作联席会议,掌握各涉农部门工作整体进展,通过个案监督、走访调研,对涉农惠民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96人,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突出实践特色,丰富活动载体。通过上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铸造忠诚品格,树牢为民宗旨,秉持公正理念,坚定职业操守。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培训44期、岗位练兵活动30余次。在全市开展“学读修补练”(学理论、读法条、修专业、补特长、练精兵)活动,成立8个法律研修小组,鼓励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司法考试。在2013年全省公诉业务竞赛中,沧州公诉队伍一举包揽全省前四名;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我市3名参赛干警分别取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四名的好成绩。全市有17名同志被省院评为专家型人才。在最高检举办的业务竞赛中,我市有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和“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称号。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 “四风”,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认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敲警钟日”等警示教育活动,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增强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觉性。持续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46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执行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帮助基层院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实行业绩晾晒,上网公示,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文化育检,通过组织征文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成立文体队等措施,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增强机关活力。认真办好《沧州检察》等专刊,搭建对外展示交流平台。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浓厚机关文化氛围。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高标准完成了检察内网分级保护建设,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在加快推进。

  六、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专刊,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视察参观指导工作,实地感受检察工作发展。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收到的市人大、市政协转来的7件意见建议,全部及时办结回复。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完成了人民监督员换届改选,新选任人民监督员63名,监督案件22件,有效保证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量。

  2013年,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我们顺利完成了市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调整,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检察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0个集体、2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其中,7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1100名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还不够强,与党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的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三是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全市两级院人员紧张,检察干警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等等。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平安沧州、法治沧州建设,努力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新沧州做出新贡献。

  工作中,努力做到五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使命。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根本的政治原则,紧紧围绕把沧州打造成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增长极这个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为社会稳定做贡献、为沧州发展做贡献的工作目标,努力为沧州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始终坚持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在文风、会风、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自觉地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敢打“老虎”,勤打“苍蝇”,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办案质量,推动办案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加大办案装备投入,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职务犯罪侦查方式的转型升级。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启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是始终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是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学习贯彻2013年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学读修补练”活动,推动检察人员整体上层次、上水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切实做到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狠抓纪律作风整顿,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保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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