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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3430.21万元,决算支出总计13999.53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569.74万元,支出减少了6250.69万元,收入下降29.31%,支出下降了30.87%。决算收入总计中,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4724.75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55.43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43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0.2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3430.2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减少5569.74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事业收入0万元。
(三)其他收入 0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9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61万元,占36.21%;项目支出8929.92万元,占63.79%。与2016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43.10万元,增长了14.53%,主要原因是我院2017年度新招录事业编14人,调入行政政法编9人,并且我院自2017年度开始发放检察官绩效工资,由此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893.80万元,下降了43.5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430.21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02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69.74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资金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999.53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96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250.69万元,下降了30.8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基建为集中付款阶段,2017年度基建项目支出较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中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430.21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02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69.74万元,下降29.3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资金的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999.53万元,与预算数相比减少96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250.69万元,下降30.8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基建为集中付款阶段,2017年度基建项目支出较少。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3644.5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13999.53万元,占预算数的59.21%。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付款要求,年初预算未执行。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50.69万元,下降30.87%,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院基建为集中付款阶段,2017年度基建项目支出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9.53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13999.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9.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877.4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19.3万元,增长45.87%。 主要原因是我院2017年度新招录事业编14人,调入行政政法编9人,并且我院自2017年度开始发放检察官绩效工资,由此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1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9.09万元,下降了10.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压缩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支出。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3.36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3.2%。较2016年度增加了46.69万元,增长了53.87%,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主要原因是控办重新核定了我单位车辆编制数。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次数为0人,与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6.71万元,原因为2017年度我单位无出国任务。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62万元, 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较预算压减0.39万元,减少0.3%,比2016年度决算增加52.26万元,增长71.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办重新核定了我单位车辆编制数。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7.7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合计接待884人次,较预算数减少4.03万元,降低34.24%,比2016年度决算增加1.13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务接待任务的增加。
十、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十一、2017年度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完善了2017年度预算绩效工作考核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有效性。
(二)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情况
首先,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其次是进一步拓展绩效管理模式,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政策评价试点;最后,加强对部门及评价机构的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通过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我单位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还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评价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水平。
十二、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2.18万元,较
2016年度减少576.2万元,降低32.58%。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我单位例行节俭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大型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港澳台侨事务:反映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十七)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科学: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村综合改革:反映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