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和深化文明交通理念,共同创建沧州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建设,自3月18日起,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出32名志愿者,分两批走上街头,在市区车流量较大的道口,对每天的早高峰和晚高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协助文明交通行动。
每天的早高峰和晚高峰时间,志愿者们便来到黄河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协助交警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在此路段值勤的交警每天都会向志愿者们介绍文明倡导的具体工作以及注意事项。随后,志愿者对路口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乱穿马路、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意识,告诫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检察院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倡导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为营造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