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这一天对于马连文来说是个激动而又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的东光县于桥乡大生庄村还有两户贫困户,其中一户便是马连文家。2016年5月,马连文因交通事故导致双腿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马连文51万元。
法院的判决虽然已经生效,但赔偿款却迟迟没有拿到,这对本就欠债累累的马连文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在扶贫过程中听说了这件事,在向马连文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来到肇事者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查看,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有经营厂房、轿车等财产,随即对上述财产证据进行拍照固定,为谈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随后,驻村工作队通过村两委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交流,听取被执行人的意见,对他进行释法说理,晓以利害,使他明白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长达数月的沟通谈判,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找到驻村工作队,希望与马连文达成和解。驻村工作队通过与东光县法院及沧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等多方协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1月10日,首批14.5万元赔偿款成功汇入马连文账户,拿到等了三年的赔偿款,马连文激动地向驻村工作队说:“感谢你们的帮忙,我这心里悬了好几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马连文一家向市院扶贫工作队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