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剖析问题,安排部署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运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法治沧州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要切实强化担当意识,坚持干字当头,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在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强化监督意识,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刑事诉讼监督数量、质量双提升;要切实强化规范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要切实强化精品意识,加强典型案例培育,持续提升沧州检察品牌影响力。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成效,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要依法全面履行职权,努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法律监督,做到“有规模支撑的质量”和“有质量保障的数量”相统一;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扎实开展“雷霆·2025”专项行动,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会议要求,要持续夯实发展基础,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有效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能力;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单玲主持会议并就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云鹏分别就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金瓯传达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献县、沧县、青县、肃宁等4个基层院分别围绕高质效办案、未成年人检察、检察侦查、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现场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检察院有关院领导,刑事检察及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以及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领导,刑事检察及案件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