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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河联动,共建水利保护新格局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沧州河务局召开协作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2-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沧州河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漳卫新河(河北段)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并于8月24日联合召开漳卫新河保护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岗,沧州河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俊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沧州河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德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沧州河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盐山县、海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分管领导、河务局局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沧州河务局水政科科长张勇介绍了漳卫南运河基本情况及水行政执法工作。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建伟介绍了全市涉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与会单位就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陈俊祥表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明确了双方下一步重点合作领域以及协作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河道主管单位水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有力促进沧州河务局水政监察队伍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执法,合力破解流域机构直管河流生态治理难题。

张岗指出,建立“检察+河务”协作配合机制,对于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促合力。主动将对水利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放在“加快沿海经济强市发展步伐”总任务中谋划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二要全面落实协作,实现互利共赢促合力。以机制的签订作为协同推进涉水公益保护制度化、常态化的新起点,合力开展河湖治理保护,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横向和纵向协作水平。三是强化能动履职,推动多维保护促合力。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坚持司法不越位、监督不缺位、职责不混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合力打造新时代检河新关系。

 

座谈会后,检河双方共同前往漳卫新河东光堤防,对沿岸生态环境、水文等情况开展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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