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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 共筑渤海湾生态保护屏障
时间:2021-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跨区域协作,为环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8月1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白振平对协作机制建立高度重视,在会签仪式前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韩娟副检察长进行了深入交流,表示本次联合会签意义重大,两地检察机关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主动承担环渤海水域治理任务,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作为和担当。

会签仪式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韩娟副检察长,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张岗副检察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渤海新区院、黄骅市院、海兴县院分别就近年来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如何推进机制贯彻落实进行座谈交流。两地检察机关共同表态将以本次会签机制为契机,秉承交流、协作和共享的理念,共同筑牢环渤海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意见》是两地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办理协作、专项活动协同行动、重大案件协商、信息资源共享、研讨交流协作等七项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在环渤海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中跨区域检察协作配合,打造环渤海水域公益诉讼监督共同体。

同享一片天,共拥一方海,情系公益,携手共治。本次会签仪式后,津沧两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化交流互动,发挥区域优势,逐步扩展和加深共同开展渤海湾公益保护的范围和力度,推动环渤海水域公益损害问题的联合治理、系统治理,形成跨区域公益检察保护合力,为推动美丽渤海湾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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