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院机关党员大会,补选中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庞维华主持,市院机关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通过了《中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委员补选办法(草案)》《中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补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中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产生了中共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委员5名。
党员大会后,机关委员会召开会议,投票选举单玲同志为市院机关党委书记。单玲同志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职责分工,并对今后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机关党委委员既是市院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也是具体执行者,要深刻认识发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压实政治责任,发挥组织作用,坚持把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贯穿工作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不断将机关党建工作推向新高度,引领沧州检察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